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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认真落实医保支持积极生育政策

发布时间:2024-08-16 16:25 来源:宣州区医保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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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宣州区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刘*在宣城市人民医院剖宫产分娩,享受定额补助由原来的800元提高至2400元,为我区首批享受补助标准待遇提高的参保人员之一。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完善医保支持积极生育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8月1日起执行,宣州区医保局认真组织业务科室学习新政策,对区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宣传培训,全方位落实医保支持积极生育措施,不断提升生育保险待遇保障水平,推动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

生育保险覆盖人群进一步扩大

我省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和领取失业金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范围,在参加生育保险期间分娩的,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此项政策调整,惠及全区灵活就业参保人员12300多人,领取失业金参保人员700多人。

生育医疗服务项目不断增加

8月1日起,将“取卵术”等8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参保人员在省内25家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辅助生殖门诊费用,医保基金实行单行支付,不设起付线,职工、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70%、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1.5万元、1万元。同时产前检查费用支付渠道扩大至本人职工个人账户。

生育定额补助标准逐步提高

《通知》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员分娩(含剖宫产)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继续实行定额补助,定额补助标准由原来的800元提高至顺产1600元、剖宫产2400元,一定程度上优化了生育体验,降低了生育成本。

与此同时,我区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抓手,推行生育津贴“免申即享”惠民举措,办好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推行“出生即参保、落地即享受”惠民政策,参保时间延至出生之日起90天。今年以来,共接收定点医疗机构推送生育门诊及住院数据221条,核定支付93人“免申即享”生育津贴待遇达132.66万元。全区新生儿“落地”参保2561人,1791人次及时享受门诊及住院医保待遇达425.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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